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騷擾情敵 狂打上萬通無聲電話

喜歡奪命連環叩的人要注意了!1名已離婚的女子,因不滿男友與同為大學夜校同窗的邱姓女子經常電話聯絡,竟然在5個月內密集以手機打邱女手機、家裡 電話及邱女丈夫的手機1萬1551通,平均1天77通;邱女全家作息大亂,外遇警方查出發話源頭後,檢方偵結,依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將她提起公訴,並具體求 刑1年2月。

32歲的黃姓女子是在離婚後,與1名大學夜校男同學交往徵信社,期間由於男友與另一名同窗邱姓女子經常有聯絡,黃女為此心生醋意和不滿。

97 年6月25日下午2時4分許起,至同年11月20日凌晨1時58分許止,外遇黃女以所持用的手機,以不顯示號碼的方式,不分日夜連續撥打邱女手機、住家電話及 邱女先生的手機,由於不出聲又密集撥打,讓邱女及其家人被整得快精神錯亂,邱女憤而向警方報案,警方透過電信公司通聯紀錄,查出不明電話源頭,邱女此時也 才知道對方竟然是大學夜校的黃姓女同學。

檢方偵訊時,黃女否認曾打電話騷擾邱女及其家人,不過檢察官偵查發現,黃女早就有電話騷擾的紀錄。 黃女在未離婚前,曾因發現丈夫與1名朱姓女子過從甚密,僱請徵信社調查兩人關係,並在90年間,同樣用電話連續騷擾丈夫及其家人,並於91年間在網路上以 朱女名義,刊登朱女基本資料及一夜情訊息。

檢方指出,黃姓女子電話騷擾外遇邱女長達5個月,數量高達1萬1551通,外遇時間從白天甚至到凌晨3時許,騷擾方式則是讓對方的電話響不停,而一接起來又不說話便掛掉,惡性重大,因而提起公訴並求處徒刑1年2月。

2009年3月12日 星期四

老公與女家教 蓋棉被純聊天?

高雄市吳姓餐廳老闆被太太雇用的徵信社人員,當場逮到他與女兒的女家教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檢察官認為現場並沒查到沾有體液的保險套、衛生紙等直接證據,以「無法確定二人有姦情」,處分不起訴。

指控丈夫偷腥的餐廳老闆娘獲悉丈夫不起訴後表示,孤男寡女衣衫不整蓋同一床棉被,竟獲不起訴,難道檢察官認定他們是「蓋棉被純聊天?」

吳姓餐廳老闆為女兒聘請一位住家裡的全職女家教,不久吳太太發現丈夫經常睡到一半不見人影,時而與女家教眉來眼去,懷疑女家教「晚上教女兒,半夜陪老爸」,暗中找徵信社人員蒐證捉姦。

去年9月間,吳太太騙丈夫說要回娘家過夜,與徵信社會同管區警員破門而入,當場撞見吳姓老闆僅穿著內褲,女家教則上半身穿著T恤、下半身穿內褲,2人蓋在同一棉被裡。吳某太太據此指控丈夫與女家教通姦。

吳姓老闆辯說,當時他是要探視女兒,看女兒有沒有睡在女家教房間,進入女家教房間後正好尿急,借用女家教的臥室廁所。女家教說,當時她已換上睡衣準備就寢,才會只穿T恤、內褲,蓋在棉被裡。

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徵信社 徵信公司 愛用女性員工

老闆僱用員工男女不均的現象時有耳聞,但在徵信業卻出現一種特殊的排擠效應,「徵信社老闆偏好雇用女性來擔任徵信員」。

徵信社業陳依伶表示,在徵信業界,男性不一定比女性強,因為女性可以變裝、滲透,但要男生變女生就顯得奇怪很多。目前就徵信社所接的業務種類來看,「抓姦」高居第一位,而從過去業界所累積的績效發現,女性徵信員既比較好與女性客戶溝通,


「抓猴」成功的比例也很高,所以現在不僅徵信社喜歡雇用女性,也有越來越多的女人樂當狗仔隊。

徵信社業者陳依伶:「在我們這個業界,男性不一定比女性強,我們可以去變裝,我們可以去滲透,我們可以去…可是你要男生變女生很奇怪吧?」

徵信業者為了達到蒐證目的,除了運用各種遊走法律邊緣的手段,也會不斷進行硬體設備的更新,甚至出現標榜辣妹員工的新噱頭,年輕、長髮披肩、外型標緻是她們雇用員工的標準。一家標榜女徵信員的徵信社人員普遍認為,看多了這些婚外情、外遇的狀況,多少會對男人興起失望的情緒,許多人敢偷吃,但是又沒那個擔當敢面對一切。

過去曾做過平面模特兒「葉子」已經是這家徵信業者招攬生意的門面,她入行印象最深的工作是一樁標的千萬元贍養費的案子。她說,「有一個婦人找我們去抓她老公的姦,然後就得到三千萬的贍養費,雖然她心裡還是很難過,說她老公外遇,可是她覺得心裡有一個很大的保障。」徵信這行業在台灣行之有年,坊間無論是台面上還是台面下的徵信社也不計其數,為了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殺出一條血路,除了擴大徵信業務範圍,像這樣打出辣妹牌,也算是個另類噱頭。

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外遇問題多 徵信社成大陸新興行業

外遇問題在大陸日益嚴重,很多大老婆想要找到老公偷腥的證據,讓專門抓二奶的徵信社,在大陸生意越來越興隆;雖然徵信社在大陸並不合法,但是因為市場需求太大,徵信社還是如雨後春筍一樣,一家接著一家開張。

戴著墨鏡,拿著攝影機,這2名神秘兮兮的女子,是專門捉姦的偵探。
調查員:「是那個車嗎?是是是,拍下來了嗎?」

像這樣的徵信社雖然在大陸並不合法,但是隨著二奶問題日益嚴重,市場需求也越來越大;大大小小標榜著「專抓外遇」的徵信社,成為大陸的新興產業,最早開始做這種抓二奶生意的,正是一名飽受丈夫外遇之苦的失婚婦女。

而在上海,同樣也有失婚婦女,組成替大老婆伸張權益的 徵信公司 ,跟拍、蒐證樣樣來,幫助不少受害的大老婆討回公道;除了正義感,生意多到接不完,更是讓徵信社越開越多的主要原因,這個號稱「二奶殺手」的私家偵探,手下還顧了好幾個妙齡女郎,幫忙跟蹤偷腥的老公。

業者說,他們的客戶不但有本地人,還有不少是台商太太,靠著抓 婚外情 大發利市,只能說包二奶在大陸真是個大問題。

徵信實例:外遇吃嫩草 夫被告罪加一

不到7年就癢?新竹縣許姓男子結婚3年就搞外遇,昨天凌晨被妻子抓姦在床,且外遇對象是未滿16歲少女,許妻怒告兩人妨害婚姻及家庭,而許某坦承與少女性交,再加一條妨害性自主罪。

許姓男子(27歲)說,他跟老婆(23歲)最近感情不好常吵架,在朋友介紹下,2個月前認識少女小玲,並以男女朋友互稱,有一次兩人投宿在友人家中,當晚他就對小玲提出上床要求,後來陸續發生了10幾次性關係。他表示不知對方未滿16歲,也不知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會觸犯刑責。

小玲說,前幾次都是許某硬上,她有拒絕許某要求,不過幾次下來也就習以為常,兩人常睡在一起,交往時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兩人發生關係後,友人才告訴她許某已婚並有3個小孩。

警方說,昨天凌晨1點多,許姓男子的老婆怒沖沖跑到派出所,帶著警方到兩人同居的處所,許妻從窗戶看到兩人相擁而睡,就猛敲門要告兩人通姦,兩人到案後坦承不諱,警方以妨害婚姻及家庭、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

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

網拍糾紛多 消基會籲平台業者加強商品徵信

很多人都習慣利用網路拍賣買東西,不限時間地點的方式,的確帶來許多便利,不過這樣虛擬的交易方式也讓網拍的糾紛不少,根據消基會調查,消費者遭遇的網拍問題,以貨品規格與實際不符最多,消基會認為除了消費者應該注意賣方的信用之外,平台業者也應該加強商品徵信,不能置身事外。

近年來拍賣網站風行,成為消費者的購物管道之一,但消基會曾接獲五十八件有關網拍糾紛申訴案件,為了瞭解消費者在網路拍賣交易過程的實際遭遇,消基會在五月十六號到二十一號 ,進行問卷調查,今天公佈調查結果發現,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消費者回答曾經利用拍賣網站購物;有百分之三十的消費者曾經遇上「賣方貨品規格、說明與實際貨品不符」;百分之十三的消費者曾經遇上「瑕疵貨品,賣方卻不賠償」。百分之十一的消費者曾經遇上「付了錢卻未收到貨品」及「業者拿仿冒品偽充真品販售」;其他還有「下標後,賣方卻反悔不出售」以及交貨遲延、網頁告知內容不正確等問題。

基會認為,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業者應該主動加強賣方信用程度及商品真偽等徵信業務,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能置身事外,且應訂定周全的申訴機制,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平台業者應積極介入協調。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網拍購物前,一定要對拍賣網站、出賣人的信譽評價等項目主動瞭解,但也只能作為參考,而且消費後一定要複製下標訂貨的網頁內容,留下證據,才能提供日後消費產生糾紛時的申訴依據。

2008年9月29日 星期一

自稱四海幫通緝犯 徵信社負責人恐嚇勒索逾200家業

彰化縣一名男子吳錦銘最近2個月來,連續向中部地區200家醫療院所、餐廳、商家進行恐嚇索,他

還自稱是道上跑路兄弟,有許多兄弟要養,經北斗分局偵查隊長期佈線、追蹤,在台中市火車站附

近德安百貨公司逮捕正在撥打恐嚇勒索電話的吳嫌。

北斗警分局表示,10月份陸續接獲某醫院報案指自稱是四海幫的通緝犯,近來手頭緊,想跟醫師借
點生活費,需要跑路費1200萬至1500萬元;又於11月7日起至22日,醫院的掛號電話陸續接到數
10通未顯示電話號碼的恐嚇電話,恐嚇醫師若不順從,「將要燒你房子、連人一起做掉」等恐嚇語
詞,另有多家餐廳、商家都接到恐嚇電話,讓業者人人自危。
北斗分局歷經一個半月的偵查,調閱各項資料、影像分析,發現歹徒都以撥打中華電信公司公用電
話向各被害人恐嚇勒索,徵信,案經長期深入偵查見時機成熟,23日晚間警方兵分多路進行巡守埋伏,
在台中將吳姓犯嫌逮捕。
北斗分局副分局長陳榮吉表示,吳錦銘曾是一家徵信社的負責人,警方在搜索其住處時,從一封將
寄給表哥的查扣信中發現,他已鎖定一家銀行運鈔車的行經路線、車牌號碼及時間均已輸入電腦,
預備進行搶劫運鈔車,幸好警方及時破案,化解一場搶劫案。

徵信社變詐騙集團逾百人受害,警逮25嫌。

彰化縣埤頭鄉一名婦人懷疑丈夫外遇,從報紙分類廣告中向高雄市「新安國際徵信社」委託調查
,不料,婦人沒找到丈夫外遇的證據,反而被徵信業者鄭志哲、楊清富詐騙,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
隊與北斗分局偵查隊20日兵分多路,一舉破獲該詐欺集團並查獲25名嫌疑人到案,並查扣贓證物一
批。 警方指出,這一件「假徵信,真詐財」案件,經北斗警分局追查,以鄭志哲為首之徵信詐欺集
團,夥同犯嫌楊清富等人開設「新安國際徵信社」,並假借徵信社之名義,於報紙、廣告用品上
刊登挽回婚姻、感情等內容,誘使被害人上門委託後。 嫌犯再利用被害人發生感情問題,急需挽回
之弱點,單獨與被害人約定見面地點,之後再以辦法事、養小鬼、安裝監聽器、疏通司法人員等,
或是委託調查對象有錢,可以從中獲得賠償等各種理由,詐騙被害人繳付相關費用。 等到被害人發
現被騙後,再以接洽之人已離職,公司無法完全賠償為由拒絕賠償,致使被害人礙於所託內容,大
多不敢訴諸法律途徑,至目前為止該集團已更換數次不同之名稱,遭詐騙之被害人初估超過百人,
每次詐騙所得金額從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造成多人家庭、感情破裂。 經警方蒐證後,20日時機成
熟,北斗警分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員警大舉南下高雄、屏東地區,兵分多路逮捕「新安國際
信公司
」、「永誠國際徵信社」等25名嫌犯,起出用來詐騙被害人的監聽器、符咒等證物,一併帶
回北斗警分局偵訊。 警方調查,嫌犯等人利用民眾急欲追查另一半是否有外遇的心理,藉詞「裝設
監聽器」及「回心轉意符咒」等詐術,可以挽回婚姻,更多次向被害人騙稱可以向法官及警察行賄
,來達到巨額求償的目的,初估全台有上百人受騙,不法獲利高達上億元。

婦人委託徵信社抓姦 抓姦影帶上電視播放

愛偷腥的男人可要三思而後行。大陸上海一名男子劈腿,元配因為受不了老公和自己的朋友偷情,
不但找來徵信業者和警方抓姦,還把抓姦的畫面直接在電視上公開,讓這名偷腥老公相當難堪。
警方踹開房門直接衝進房間,裡頭兩個男女就這樣赤裸裸坐在床上,女的一臉悔意,男方卻顯得毫
無反應。原來抓姦的婦人跟第三者是朋友,雖然曾經懷疑過丈夫,但丈夫卻一再否認。這名婦人逼
不得已,只好找來徵信業者追蹤兩人的交往情況,雖然抓姦成功,但這麼難堪的事實被攤在陽光下
,相當令人尷尬,也給了這個負心漢一次難忘的教訓。

2008年9月27日 星期六

外遇的定義

外遇有兩種,一種是精神外遇,一種是肉體上的外遇。

精神外遇是想法上的無限延伸,但是實際上並未採取任何舉動。若對有婚姻的人而言,此舉亦不構成犯罪。肉體上的外遇,是指發生性行為,對已婚的人可構成刑法上的通姦罪,此舉可判刑。

常常外遇是在精神和肉體上同時都發生關係。但是一般如果只是純粹肉體關係,未牽扯感情,只算是一夜情,並非是完全的外遇。(但犯通姦罪)

是肉體外遇或感情外遇才算外遇?只有手牽手散步算不算外遇?
根據2006年網友大調查,肉體外遇比單純感情外遇還算外遇,就是一般人仍認為肉體外遇比較"不可原諒"。而網友判斷是否發生外遇 ? 指標是什麼呢? 還是會考量到互訴衷曲感情因素與肉體關係;其中並以是否發生肉體關係為判定外遇的最重要指標。

男人外遇的徵兆

男人外遇的徵兆
找各種徹夜不歸或晚歸的理由(如:開會、加班)

行為舉止怪異(如:態度冷淡、動不動說要離婚或分手)

接到常有不出聲電話、電話費明顯暴增、手機有曖昧之簡訊等

接到某人來電時明顯迴避談話

性愛次數明顯減少

開銷花費明顯增加

轎車上或身上有來歷不明的物品

耳聞同事或友人所見之情形

以加班處理事情為理由,經常晚歸

性生活次數減少

很少參加家庭的聚會

個性改變(易怒)

常常挑另一半的毛病

特別注重外表

2008年9月23日 星期二

什麼狀況下,可請求離婚?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96.05.23修定如下)
1. 重婚者
2.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此條修正後,適用於男女/男男/女女之間)
3. 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 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
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 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 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 有不治之惡疾者
8.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
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ㄧ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成立通姦罪一定要抓姦在床 ?

這個問題就像問殺人罪是否一定要當場看到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有人死了才會成立?或是小偷當場被活逮才會成立竊盜罪一樣,當然不是。因為前述情形都是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之現行犯(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二項),然而絕大部分犯罪往往都是在事後才被發覺,但我們不能因此說它就不是犯罪,問題是如何去認定的問題。所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這裡的證據係指證據能力,也就是證據資格。要取得「證據能力」須經過嚴格的證明程序,包括法定證據方法(被告、證人、文書、鑑定、勘驗)和法定調查程序,刑事訴訟法對此訂有詳細的規定。於具備證據能力後則有所謂證明力的問題,法律對此採自由心證原則,即關於如何評價證據之證據價值(證明力)的原則。至於有罪之判決,必須證明至何等程序,最高法院曾謂: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但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必須達於一般人均可得確信其為真實的程度,而無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始得據為被告有罪之認定(最高法院七六年台上四九八六號判例,八十七年台上一五四二號判例)。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例如目擊者看到通姦人進出賓館,鑑定犯罪人遺留物上之DNA等。)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外遇

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

徵信社抓姦過程

徵信社抓姦,一般分為三階段,行蹤、抓姦、衝現場,一般來講,十幾萬花費跑不掉。一般抓姦通常是老婆懷疑老公有外遇,不過相反情形也是有的,以下舉例說明:首先,老婆覺得老公有問題,去找徵信社,徵信社會成立一個行蹤案,價碼三到五萬不等,時間是七天,通常還包含竊聽一支電話。這時候徵信社會派人跟蹤老公,並定時換取竊聽錄音帶,過濾目標每天的行蹤,了解他跟哪些人見面,下班都去哪裡鬼混。一般來講,男人一星期去找外遇對象至少一次,因此通常七天就可以知道有沒有外遇的對象,如果查不出來,徵信社會說服委託人再跟一星期,收費為一半。如果鎖定對象,徵信社會拍照或以錄音帶為證據,給委託人看,並遊說委託人轉為捉姦案。如果委託人不願意,徵信社會把除錄音帶以外的相關資料交給委託人,然後結案。但是通常即使委託人得知外遇對象的身分地址等資料,十個有九個捉不到,而且通常會打電話去對方家裏鬧,除了讓對方提高警覺外,一點用都沒有。確定可抓姦時,徵信業者會同委託人及警察,請賓館業者拿出萬能鑰匙開門進行抓姦動作。至於最後是否要離婚,那也是由老婆決定,因為配偶通姦是可以聲請判決離婚的要件之一,而且此時老婆可以取得較高的金錢賠償。

2008年8月31日 星期日

外遇問題多 徵信社成大陸新興行業

是不是男人有錢就搞怪?
外遇問題在大陸日益嚴重,很多大老婆想要找到老公偷腥的證據,讓專門抓二奶的徵信社,在大陸生意越來越興隆;雖然徵信社在大陸並不合法,但是因為市場需求太大,徵信社還是如雨後春筍一樣,一家接著一家開張。
戴著墨鏡,拿著攝影機,這2名神秘兮兮的女子,是專門捉姦的偵探。調查員:「是那個車嗎?是是是,拍下來了嗎?」
像這樣的徵信社雖然在大陸並不合法,但是隨著二奶問題日益嚴重,市場需求也越來越大;大大小小標榜著「專抓外遇」的徵信社,成為大陸的新興產業,最早開始做這種抓二奶生意的,正是一名飽受丈夫外遇之苦的失婚婦女。而在上海,同樣也有失婚婦女,組成替大老婆伸張權益的徵信公司,跟拍、蒐證樣樣來,幫助不少受害的大老婆討回公道;除了正義感,生意多到接不完,更是讓徵信社越開越多的主要原因,這個號稱「二奶殺手」的私家偵探,手下還顧了好幾個妙齡女郎,幫忙跟蹤偷腥的老公。
業者說,他們的客戶不但有本地人,還有不少是台商太太,靠著抓婚外情大發利市,只能說包二奶在大陸真是個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