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黃姓女子是在離婚後,與1名大學夜校男同學交往徵信社,期間由於男友與另一名同窗邱姓女子經常有聯絡,黃女為此心生醋意和不滿。
97 年6月25日下午2時4分許起,至同年11月20日凌晨1時58分許止,外遇黃女以所持用的手機,以不顯示號碼的方式,不分日夜連續撥打邱女手機、住家電話及 邱女先生的手機,由於不出聲又密集撥打,讓邱女及其家人被整得快精神錯亂,邱女憤而向警方報案,警方透過電信公司通聯紀錄,查出不明電話源頭,邱女此時也 才知道對方竟然是大學夜校的黃姓女同學。
檢方偵訊時,黃女否認曾打電話騷擾邱女及其家人,不過檢察官偵查發現,黃女早就有電話騷擾的紀錄。 黃女在未離婚前,曾因發現丈夫與1名朱姓女子過從甚密,僱請徵信社調查兩人關係,並在90年間,同樣用電話連續騷擾丈夫及其家人,並於91年間在網路上以 朱女名義,刊登朱女基本資料及一夜情訊息。
檢方指出,黃姓女子電話騷擾外遇邱女長達5個月,數量高達1萬1551通,外遇時間從白天甚至到凌晨3時許,騷擾方式則是讓對方的電話響不停,而一接起來又不說話便掛掉,惡性重大,因而提起公訴並求處徒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