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騷擾情敵 狂打上萬通無聲電話

喜歡奪命連環叩的人要注意了!1名已離婚的女子,因不滿男友與同為大學夜校同窗的邱姓女子經常電話聯絡,竟然在5個月內密集以手機打邱女手機、家裡 電話及邱女丈夫的手機1萬1551通,平均1天77通;邱女全家作息大亂,外遇警方查出發話源頭後,檢方偵結,依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將她提起公訴,並具體求 刑1年2月。

32歲的黃姓女子是在離婚後,與1名大學夜校男同學交往徵信社,期間由於男友與另一名同窗邱姓女子經常有聯絡,黃女為此心生醋意和不滿。

97 年6月25日下午2時4分許起,至同年11月20日凌晨1時58分許止,外遇黃女以所持用的手機,以不顯示號碼的方式,不分日夜連續撥打邱女手機、住家電話及 邱女先生的手機,由於不出聲又密集撥打,讓邱女及其家人被整得快精神錯亂,邱女憤而向警方報案,警方透過電信公司通聯紀錄,查出不明電話源頭,邱女此時也 才知道對方竟然是大學夜校的黃姓女同學。

檢方偵訊時,黃女否認曾打電話騷擾邱女及其家人,不過檢察官偵查發現,黃女早就有電話騷擾的紀錄。 黃女在未離婚前,曾因發現丈夫與1名朱姓女子過從甚密,僱請徵信社調查兩人關係,並在90年間,同樣用電話連續騷擾丈夫及其家人,並於91年間在網路上以 朱女名義,刊登朱女基本資料及一夜情訊息。

檢方指出,黃姓女子電話騷擾外遇邱女長達5個月,數量高達1萬1551通,外遇時間從白天甚至到凌晨3時許,騷擾方式則是讓對方的電話響不停,而一接起來又不說話便掛掉,惡性重大,因而提起公訴並求處徒刑1年2月。

2009年3月12日 星期四

老公與女家教 蓋棉被純聊天?

高雄市吳姓餐廳老闆被太太雇用的徵信社人員,當場逮到他與女兒的女家教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檢察官認為現場並沒查到沾有體液的保險套、衛生紙等直接證據,以「無法確定二人有姦情」,處分不起訴。

指控丈夫偷腥的餐廳老闆娘獲悉丈夫不起訴後表示,孤男寡女衣衫不整蓋同一床棉被,竟獲不起訴,難道檢察官認定他們是「蓋棉被純聊天?」

吳姓餐廳老闆為女兒聘請一位住家裡的全職女家教,不久吳太太發現丈夫經常睡到一半不見人影,時而與女家教眉來眼去,懷疑女家教「晚上教女兒,半夜陪老爸」,暗中找徵信社人員蒐證捉姦。

去年9月間,吳太太騙丈夫說要回娘家過夜,與徵信社會同管區警員破門而入,當場撞見吳姓老闆僅穿著內褲,女家教則上半身穿著T恤、下半身穿內褲,2人蓋在同一棉被裡。吳某太太據此指控丈夫與女家教通姦。

吳姓老闆辯說,當時他是要探視女兒,看女兒有沒有睡在女家教房間,進入女家教房間後正好尿急,借用女家教的臥室廁所。女家教說,當時她已換上睡衣準備就寢,才會只穿T恤、內褲,蓋在棉被裡。